來源: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優化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錄入和數據定級管理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落實《廣東省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粵府辦〔2021〕11號),支持企業加快提升資質等級、拓展資質種類,推動我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我廳決定自6月7日起優化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簡稱省級平臺)的項目信息錄入和數據定級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優化項目信息錄入
(一) 新增錄入的項目和項目環節信息,在省級平臺的公示時間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
(二) 更正的項目信息,在省級平臺的公示時間由10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三) 新增錄入或更正的項目信息經公示無異議后,受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省級平臺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二、 優化數據定級
支持項目屬地主管部門根據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業務辦理信息對省級平臺中“數據等級”為D級的工程項目各業務環節數據進行批量定級。實施數據批量定級的,由地級以上市主管部門及時匯總《工程項目批量數據定級匯總表》(見附件),通過正式公文報送我廳。我廳將通過省級平臺予以批量處理,減少企業申請和主管部門審核次數和時間。
三、 有關工作要求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對新增錄入和更正的項目信息進行認真審核、仔細把關,確保有關信息真實有效;在批量數據定級時,應如實填寫數據審核單位和審核人信息。各地要支持企業使用真實的項目業績拓展業務和提升資質等級,對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信息要及時上報省級平臺,切實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工程項目批量數據定級匯總表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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