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開展2022年第一批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2號)的相關規定,近期我局將開展2022年第一批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2021年度內注冊地變更至東莞市且已取得建筑業市級許可資質的部分企業,具體詳見《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清單》(附件1,以下簡稱《核查清單》)。
二、核查內容
主要核查企業的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是否仍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求。
三、核查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1日)
各有關企業應對照《標準》,對本企業《核查清單》所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事項現有情況進行自查自糾,確保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主要指標滿足《標準》要求。企業應于2022年6月1日前將相關資料膠裝成冊(附件2)報送至我局市場科。
(二)動態核查階段(2022年6月1日至7月1日)
我局將采取資料核查等形式進行動態核查。對核查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企業,將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
四、核查處理
核查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核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的企業(注冊人員、職稱人員均達到標準80%或以上),責令限期三個月內整改;核查結論為不合格的企業,責令限期三個月內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新申請資質(含資質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程序撤回資質。
五、核查要求
各建筑業企業要高度重視本次建筑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及時報送相關資料。被核查企業必須提供真實資料,核查過程中對證件真實性有懷疑的,企業應配合及時提交證書原件進行真實性核驗,不配合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核查結論為不合格。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5月12日
(提交資料地址:東莞市東城街道莞龍路下橋段283號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一號樓1樓,咨詢電話:0769-22207989、0769-2269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