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開展2024年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
區各相關建筑行業企業: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維護建筑市場秩序,規范我區建筑行業管理,促進建筑行業健康發展,現就開展2024年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為深入貫徹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我局通過開展全區范圍內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進一步推動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行業管理,確保市場主體資信相符,營造良好的建筑市場環境。
二、核查范圍
(一)被投訴舉報、發生欠薪、發生勞資糾紛、發生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注冊地在我區的企業。
(二)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我區取得施工勞務資質備案的企業,申請注冊地址變更入龍華區、發生股權變更及重組分立的企業,按一定的比例進行抽查。
三、核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四)《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
(五)《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四、核查內容
(一)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僅限于施工企業)是否齊全、有效;
(二)技術負責人、中級職稱人員、注冊執業人員、技術工人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三)辦公場所和技術裝備是否滿足工作需要;
(四)企業財務狀況是否符合相關資質資產要求。
五、考核資料
(一)企業主要人員花名冊(詳見附件);
(二)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法人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加蓋公章);
(三)技術負責人身份證、資格或職稱證、學歷或學位證書、任命書、工作經歷(彩色掃描件加蓋公章,部分存疑原件需現場核查原件);
(四)注冊人員身份證和網上查詢截圖(彩色掃描件加蓋公章);
(五)職稱人員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職稱證及其網上查詢截圖(彩色掃描件加蓋公章,部分存疑原件需現場核查原件);
(六)技術工人身份證、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和網上查詢截圖(彩色掃描件加蓋公章,部分存疑原件需現場核查原件);
(七)所有人員近一個月社保清單(附公司社保賬號及密碼,人社局打印件);
(八)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加蓋公司財務部門印章);
(九)企業辦公場所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復印件;屬于租用的,出具租賃合同及租賃憑證或場地使用證明;屬于借用(法人或股東)的,出具借方產權證和借用協議;
(十)辦公場地視頻(拍攝要求:需從注冊地門口開始,一路拍攝到公司所在樓層、公司門牌再到辦公室內整體情況,每個辦公室都要拍攝到,中途不能間斷);
(十一)資質所要求的設備等證明材料;
(十二)核查人員現場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排列成序,企業提供的人員材料應與《企業主要人員花名冊》的內容保持一致。
六、工作安排
(一)自查階段
被核查企業應按要求填報《企業主要人員花名冊》(詳見附件),根據上述考核資料準備相關材料,資料需整體壓縮打包并以公司全稱命名且于收到通知起一個月內將電子版發送至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公共郵箱zjjjgk@szlhq.gov.cn,或將電子資料提交至清湖行政服務中心3棟313辦公室。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企業在接受監督檢查時,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者拒絕、阻礙監督檢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企業未按照規定提供信用檔案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之規定,企業須對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企業提供的電子文件應采用彩色掃描件,資料應按照綜合資料、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職稱人員、技術工人分類。其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租賃合同、場地使用證明、社保材料、財務報表、現場照片、現場視頻(提供辦公場地從大樓一樓入口至辦公室室內的辦公場地視頻,中間不得剪輯,且需體現大樓名稱)統一放入綜合資料。上述提交材料必須規范,印鑒完整、清晰、可辨。
(二)核查階段
我局對企業經營場所和提交的核查材料是否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進行核查,對部分存疑人員資料或現場存疑的公司,我局將對資料原件或辦公現場進行核驗。在核查期間,對于企業聯系人無法聯系、企業注冊辦公地址無辦公人員或不在注冊地址辦公的,核查結果均為不合格。
按照邊查邊改原則,受檢企業要及時處理解決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對核查情況進行認真分析并按時整改。經核查已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企業,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企業不再符合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企業取得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后,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建設主管部門、有關部門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資質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資質”的規定,我局將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向社會公告,企業需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到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我局將依法撤回相應資質。
(三)總結階段
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分類采取跟蹤整改、立案查處、通報曝光等處理措施。對提出整改的企業,進行跟蹤督促,確保落實到位;對立案查處的,依法依規嚴厲處罰。
七、結論核定
核查結論分“合格”“不合格”兩種。
(一)企業滿足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核查結論為合格;
(二)企業有下列情形,核查結論為不合格。
1.存在“核查內容”中不滿足原資質標準條件的;
2.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核查的。
(三)對動態核查結論為“不合格”的企業,我局將不再受理其資質增項申請、變更等業務,對已受理的企業立即暫停后續審批;在《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期滿后,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到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撤回其資質證書。
八、有關工作要求
(一)現場核查時,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負責人等應當到場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阻撓。屬于委托代理人的,核查人員應先核實其身份,并留存授權委托書原件、身份證復印件。
(二)核查結束后,由核查人員、被核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對書面檢查結果簽字確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拒絕簽字的,核查人員應在書面檢查結果上簽字并予以說明。
(三)現場核查人員要嚴肅、認真、公開、公平、公正地做好有關核查工作,通過動態核查,及時掌握企業變化情況,推動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促進建筑行業健康發展。
(四)企業要高度重視本次核查工作,按期提交自查報告和有關資料,積極配合核查人員的現場核查,對存在的問題要積極、按期整改,進一步提升企業整體水平。
(五)對拒不參加資質動態核查的企業,我局將履行告知程序,企業被告知后,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動態核查的,將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處理。
(六)考核材料一經受理不再退還。
特此通知。
附件:企業主要人員花名冊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2月18日
原文閱讀: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開展2024年建筑行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