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查的通知

來源 ▎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查的通知


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查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和規劃建設局、規劃與開發建設局),各建筑業施工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秩序,加強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標后監管,提升建筑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效果,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全市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決定在全市范圍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在我市注冊并具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的建筑業企業,重點核查2023年以來存在從外地遷入、資質方面被投訴舉報,短期內連續申報并取得多項資質,涉嫌圍標、串標、違法發承包行為,建筑業產值與資質明顯不符等情況的企業。

二、核查內容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對企業取得資質后在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是否滿足相應資質標準進行核查,具體指標解釋可參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第五條說明。

三、工作安排

核查工作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企業自查、屬地核查、督導抽查3個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3月1日至3月15日)。

各建筑業企業對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開展自查,并整理資料備檢。資料內容應包括:資料目錄、企業資產證明、技術裝備、辦公場所、主要人員(含注冊執業人員、技術職稱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的身份證、資格證書、社保憑證、勞動合同、2023年以來開展經營活動的業績證明等。?

(二)屬地核查(3月16日至4月15日)。

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對注冊地在本轄區的建筑業企業開展核查時,應注重分類處置:如企業工商注冊信息與資質證書不一致的,應督促其盡快辦理變更手續;如企業因資料不合格被視為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如企業有拒絕或阻礙檢查、提供虛假資料等情況的,應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后,再對其資質有效性進行認定。

(三)督導抽查(4月16日至5月31日)。

我局將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對全市建筑業企業資質情況進行抽查,一是對各企業自查成效進行核實評估,二是對各縣(市、區)住建部門核查成果進行督導驗收,三是根據情況線索對核查工作查漏補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近年來,我市不斷優化辦事流程,提升營商環境,但事中、事后監管缺位,導致資質違規現象頻繁,干擾了我市建筑市場秩序。本次資質核查工作是凈化我市建筑市場環境、推動公平競爭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要提高認識,切實履行行業管理責任,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注重工作成效。

一是要加強宣傳,使廣大企業知悉資質核查工作的內容和要求,主動配合開展工作;二是要廣泛收集線索,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要暢通郵箱、電話、信訪等舉報渠道,同時運用三庫等系統信息綜合對比資料信息,增強核查效果;三是要形成工作閉環,對發現的問題要形成清單、列單拉條,明確責任企業、責任人、整改時限,以及后續依法處理結果,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四是要加大違法震懾,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在將本地區核查情況向社會通報的同時,還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點明具體的人、事、結果,做到以案釋法、以案示警。

(三)加強信息反饋。

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要做好材料收集工作,按時向我局反饋工作成果。特別是對不符合資質標準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后,應及時向我局報送名單臺賬。核查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認真總結,并將書面報告(含曝光的典型案例、責令整改通知書、違規線索移交函等)于6月5日前報送我局建筑市場監管科。

 

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3月11日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張榕,3588039)


附件: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查臺賬.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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