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住建管理局關于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來源 ▎韶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韶關市住建管理局關于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韶關市住建管理局關于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韶市建字〔2024〕69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和管理,根據《建筑法》《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現就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和管理有關事宜工作通知如下:? ??

一、關于資質審批有關事宜

(一)三級資質轉二級資質證書換領申報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4〕124號),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企業換領證書,按《市住建管理局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工作的通知》(韶市建字〔2024〕55號)執行。

(二)已換領1年期資質證書延續5年期證書申報

對于換領已取得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企業,應在該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市〔2014〕159號)要求,申請延續5年期資質證書,重點核查企業注冊人員、職稱人員配備情況,以及相關人員社保情況。?

二、關于資質管理有關要求

(一)加強對承諾制審批企業的管理。以承諾制審批方式取得的“三升二”資質企業,以及資質有效期在1年資質期內到期的企業,應將企業承接的建設工程項目清單以“一季一報一更新”的形式,每季度末5個工作內報送至屬地住建管理局。當資質到期后,不得繼續承攬工程。

(二)加強資質企業的動態管理。對不滿足注冊人員標準要求需限期整改的企業,在企業整改完成后2個月內,我局將適時開展動態核查,若再次發現注冊人員仍不滿足標準要求,將納入重點監管,整改仍達不到資質標準要求的,依法撤回其資質。??

(三)加強對逾期未整改的企業的管理。對在資質動態核查錄入“廣東省三庫一平臺”下“建設市場資質動態核查管理”整改范圍的企業,整改實際完成時限滯后于整改要求時限的,在資質動態核查時,按照資質標準要求,須核查企業注冊人員3個月社保。? ??

(四)加強對不良行為的查處力度。企業要進一步加強公司人員管理,杜絕人員“掛證”,一經查實有“掛證”行為,我局將依法嚴肅查處,并將該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對使用非本公司人員證書申報資質的,一經查實,按提供虛假材料論處,我局將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嚴肅查處,違規企業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予以通報。企業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企業資質。? ?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一年,到期自動廢止;原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住房城鄉建設部及省住房城鄉建設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韶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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