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工程監理企業乙級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完善資質審批制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的相關規定,結合當前工程監理企業乙級資質許可實際,我局決定組織開展工程監理企業乙級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在廣東省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中企業注冊地為廣州市的工程監理乙級資質企業,隨機抽取企業開展動態核查,動態核查企業名單見附件1。
二、核查內容
企業取得工程監理乙級資質證書后,經營場所、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等方面是否仍滿足《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相應企業資質標準要求。
三、核查安排
(一)自查階段。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被列入核查名單的各有關企業應對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對本企業工程監理資質(包括本企業的所有監理資質)現有情況進行自查自糾。按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核查材料清單》(附件2)準備相關材料以備檢查,確保企業經營場所、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等方面滿足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各有關企業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將自查情況以及核查材料等一并整理以郵寄的方式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18號嘉業大廈十樓審價科),電子版需同步發送至郵箱gzszaojiazhan@163.com。
(二)核查階段。2024年10月1日起,我局將組織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采取資料核查、現場核查等形式進行核查。對核查不符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將根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執行。
四、核查要求
(一)各有關企業要高度重視工程監理資質動態核查,做好自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按通知要求如實提供各項資料,不配合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
(二)請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主動聯系企業并建立核查臺賬,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將最終動態核查情況報我局。
附件:
1.動態核查企業名單
2.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核查材料清單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8月30日
原文閱讀: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工程監理企業乙級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