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鎮街住建局,各有關企業:
為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建筑業企業等資質管理“放管服”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0〕265號),現將該通知進行轉發,請貫徹執行,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企業充分領會通知精神積極申報相關資質,提高多元化發展和市場競爭能力
(一)鼓勵設計企業申請取得施工資質。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建筑行業甲級資質、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資質、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的設計企業,可以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直接申請相應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也可以直接向我省有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相應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二)鼓勵施工企業申請取得工程設計資質。已取得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可以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直接申請相應的工程設計建筑行業甲級資質、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
(三)信譽良好的企業直接核準專業承包資質。誠信守法,三年內未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三年內無不良行為記錄、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且信用良好,具有一級、二級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申請直接核準相關專業承包資質(詳見附件),由省廳和我局按資質許可管理權限直接核準,不再要求企業具備低一等級專業承包資質。申請截至時間為2020年底前。
二、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延續按新政策執行
6月底7月初,住建部、省住建廳印發了《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市住建局已進行轉發,通知明確: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相關資質證書均視為在有效期內,企業可持該資質證書用于經營活動。對于我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且符合上述有效期延期條件的資質證書,企業需要在證書上明確有效期的,可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上憑原資質證書向發證機關提出換發證書的申請,申請方式為“有效期順延”。發證機關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核實企業資質信息無誤后,按上述規定為企業換發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資質證書,并將企業資質證書信息報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三、加強資質申報時企業和個人業績核查
倡導誠信申報,申報企業要實事求是、嚴格把關,提供真實有效申報材料。市住建局加強資質申報時企業和個人業績核查,對弄虛作假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一)申報施工總承包資質需提交技術負責人在庫業績。企業向我局申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所申報的技術負責人業績須在住建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全國平臺”)或省住建廳“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上可查詢。對于在全國平臺或省平臺無法查詢的業績,市住建局將向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發函核實,核實不屬實或屬地住建部門不配合核實的,業績不予認定。
(二)加強技術負責人業績證明核查。企業需提交真實有效的技術負責人業績證明,審批部門與業績證明出具單位聯系,經核查業績證明虛假,或出具單位不配合核查的,業績不予認定。
(三)加強企業業績真實性核查。企業申報專業承包資質升級,提供的企業代表工程業績材料時,工程發票和工程合同須一并掃描上傳提交,工程發票金額須達到施工合同額的50%以上,發票真實性無法核實或發票信息不符的,業績不予認定。
附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建筑業企業等資質管理“放管服”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0〕265號).docx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7月23日
(經辦科室:建筑市場管理科,聯系電話:22207989 ,2267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