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準

第一節須知
一、受理范圍
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由省建設廳初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準;二級資質由省建設廳委托地級以上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直接到地級以上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三、四級、暫定級資質由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直接到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二、行政許可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九條;
(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48號)第八、九條。

三、行政許可條件
具體條件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第五條規定。

四、申請材料目錄及要求
申請材料目錄: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資質申報表》一式三份(申報一級資質需一式四份,并且附電子文檔);
(二)綜合材料
1.行政許可事項核驗表(申報一級資質需提供)
2.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請報告;
3.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4.企業原資質等級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5.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原件或復印件;
6.企業驗資報告和上年度財務報告(附審計報告)原件或復印件;
7.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及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經營業務等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8.符合規定數量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的復印件;
9.企業專業管理人員的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原件或復印件;
10.近三年房地產開發統計年報基層表(加蓋統計主管部門公章和單位公章)復印件;
11.近三年房地產企業開發項目的有關證明材料(按項目組卷):
(1)已竣工項目:提供項目的投資計劃批準(備案)文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提供《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復印件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按項目組卷)樣本或復印件以及相關執行情況報告。
(2)在建項目:按項目實際進度提供項目的投資計劃批準(備案)文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土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文件并附項目進度說明;提供《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復印件以及相關執行情況報告。
12.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要求出示的其他文件、證明。

申報開發企業的有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1.資質等級申請表單獨放置,不和其他資料合訂。
2.綜合卷:材料目錄1、2、3、4、5、6、7、8、9、10項和11項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的執行情況報告并成綜合卷。內容多的,可分冊裝訂,并在封面上注明。
3.業績卷(項目資料按單個項目組裝):
(1)近3年已竣工項目:材料目錄11項中的“1.已竣工項目”資料及《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樣本;
(2)在建項目:材料目錄11項中的“2.在建項目”資料。
業績卷的近3年已竣工項目業績和在建項目業績分別裝訂,并在封面上注明。
4.綜合卷、業績采用A4紙裝訂成冊,軟封面封底,每卷應有標明頁碼的目錄,逐頁編寫頁碼。綜合卷中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交納憑證、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的復印件等證明材料應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企業在冊有職稱專業人員名單順序裝訂。
(二)新核準的一級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領取資質證書中時,須提交全國資質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聯絡員(2人)登記表(表格樣式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http://www.mohurd.gov.cn“誠信體系”欄目中下載),并領取房地產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軟件。

五、行政許可程序
(一)申請人向省建設廳提出申請;
(二)屬省建設廳核準的,由省建設廳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文書(證書)。
(三)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準的,提出初審意見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第二節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申辦條件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分為一、二、三、四四個等級,新申請為暫定資質,取得暫定資質一年可申請核定等級。

一、一級資質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二)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四)連續5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六)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4人;
(七)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八)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九)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二、二級資質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
(二)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3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四)連續3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六)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
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3人;
(七)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八)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九)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三、三級資質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
(二)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2年以上;
(三)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四)連續2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五)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
(六)工程技術、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統計等其他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七)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八)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四、四級資質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
(二)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1年以上;
(三)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四)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配有專業統計人員;
(六)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七)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五、暫定資質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
(二)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
(三)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配有專業統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