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須知
一、受理范圍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甲級資格由省建設廳初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準;乙級資格、暫定級資格由省建設廳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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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許可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四條;
(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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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許可條件
具體條件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令第154號)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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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材料目錄
(一)《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表》(一式三份,申報甲級資質需附電子文檔);
(二)綜合材料
1.行政許可事項核驗表;
2.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報告;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4.原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正本、副本(含變更記錄)復印件;
5.企業章程、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驗資報告(含所有附件)復印件;
6.技術經濟負責人的身份證、任職文件、個人簡歷、高級職稱證書、加蓋執業印章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近三個月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社會保險證明需包含個人社保保障代碼、繳費基數、繳費額度、繳費期限及社保轉帳憑證)、近三個月內開具的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
7.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加蓋執業印章的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含變更記錄及續期記錄)、近三個月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社會保險證明需包含個人社保保障代碼、繳費基數、繳費額度、繳費期限及社保轉帳憑證)、近三個月內開具的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8.具有工程建設類中級以上職稱專職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近三個月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社會保險證明需包含個人社保保障代碼、繳費基數、繳費額度、繳費期限及社保轉帳憑證)、近三個月內開具的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9.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內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10.主要辦公設備清單和辦公場所證明材料(自有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產權證以及租用合同);
11.評標專家庫成員名單;
12.工程招標代理有效業績證明,包括: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中標通知書和招標人的評價意見(中標通知書或評價意見應有主管部門備案章的復印件);
13.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報表說明)的復印件;
14.建設主管部門提供的確認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資格有效期內市場誠信行為的信息檔案情況;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16.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初始申請不需提供前款第4、12、13、14項材料;
17.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改制、重組、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資格的,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改制、重組分立、合并情況報告;
(2)上級部門的批復(準)文件復印件;或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關于改制、重組、分立、合并或股權變更等事項的決議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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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許可程序
(一)申請人向省建設廳提出申請;
(二)屬省建設廳核準的,由省建設廳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文書(證書);
(三)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準的,提出初審意見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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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工程招標代理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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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級資質標準
1、人員
2、企業資信
3、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乙級
1、人員
2、企業資信
3、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暫定級資質標準
申請暫定級資質需滿足乙級資質標準中除“近3年內累計工程招標代理中標金額在8億元人民幣以上(以中標通知書為依據)”外的所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