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8.1一級資質標準
8.1.1企業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8.1.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5人,其中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0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冶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冶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0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屬冶煉或金屬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結構、電氣、給排水、動力、暖通、測量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8.1.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11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年產100萬噸以上煉鋼或連鑄工程(或單座容量120噸以上轉爐或90噸以上電爐);
(2)年產80萬噸以上的軋鋼工程;
(3)年產100萬噸以上煉鐵工程(或單座容積1200立方米以上高爐)或燒結機使用面積180平方米以上燒結工程;
(4)年產90萬噸以上煉焦工程(焦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小時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產30萬噸以上氧化鋁加工工程;
(7)年產15萬噸以上鋁或10萬噸以上銅、鉛、鋅或2萬噸以上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8)年產5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5000噸以上金屬箔材工程;
(9)日產20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
(10)日產25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1)日熔量400噸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75萬噸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2二級資質標準
8.2.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8.2.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2人,其中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冶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冶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0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屬冶煉或金屬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結構、電氣、給排水、動力、暖通、測量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
8.2.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10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年產80萬噸以上煉鋼或連鑄工程;
(2)年產60萬噸以上的軋鋼工程;
(3)年產70萬噸以上(或單座容積1000立方米以上高爐)煉鐵工程;
(4)年產60萬噸以上煉焦工程(焦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年產15萬噸以上氧化鋁加工工程;
(6)年產10萬噸以上鋁或5萬噸以上銅、鉛、鋅或1萬噸以上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7)年產3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2500噸以上金屬箔材工程;
(8)日產15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
(9)日產20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0)日熔量300噸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60萬噸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3三級資質標準
8.3.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8.3.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7人,其中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冶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冶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屬冶煉或金屬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結構、電氣、給排水、動力、暖通、測量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8.4承包工程范圍
8.4.1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冶金工程的施工。
8.4.2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產120萬噸以下煉鋼或連鑄工程;
(2)年產100萬噸以下的軋鋼工程;
(3)年產120萬噸以下煉鐵工程或燒結機使用面積240平方米以下燒結工程;
(4)年產120萬噸以下煉焦工程;
(5)小時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年產35萬噸以下氧化鋁加工工程;
(7)年產20萬噸以下鋁或12萬噸以下銅、鉛、鋅或2.2萬噸以下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8)年產6萬噸以下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6000噸以下金屬箔材工程;
(9)日產4000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
(10)日產6000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1)日熔量550噸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150萬噸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8.4.3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產100萬噸以下煉鋼或連鑄工程;
(2)年產80萬噸以下軋鋼工程;
(3)年產100萬噸以下煉鐵工程;
(4)年產100萬噸以下煉焦工程;
(5)年產20萬噸以下氧化鋁加工工程;
(6)年產15萬噸以下鋁或8萬噸以下銅、鉛、鋅、或1.5萬噸以下鎳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7)年產4萬噸以下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產4000噸以下金屬箔材工程;
(8)日產2500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工程;
(9)日產3000噸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0)日熔量450噸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產80萬噸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注:
1.冶金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業的主體工程、配套工程及生產輔助附屬工程。
2.冶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冶金工程、金屬冶煉、金屬材料、焦化、耐火材料、采礦、選礦、機械、建筑材料、結構、電氣、暖通、給排水、動力、測量等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