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16.1 一級資質標準
16.1.1 企業資產

凈資產2000 萬元以上。
16.1.2 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6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 人。
16.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5 年獨立承擔過下列3 類中的1 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2000 萬元以上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或電子工業環境工程2 項;
(2)單項合同額1000 萬元以上的電子系統工程3項;
(3)單項合同額1000 萬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 項。


16.2 二級資質標準
16.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 萬元以上。
16.2.2 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4 人,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 項。


16.3 承包工程范圍
16.3.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型電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16.3.2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500 萬元以下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和電子工業環境工程、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下的電子系統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指:電子整機產品、電子基礎產品、電子材料及其他電子產品制造設備的安裝工程。
2.電子工業環境工程指:電子整機產品、電子基礎產品、電子材料及其他電子產品制造所需配備的潔凈、防微振、微波暗室、電磁兼容、防靜電、純水系統、廢
水廢氣處理系統、大宗氣體純化系統、特種氣體系統、化學品配送系統等工程。
3.電子系統工程指:雷達、導航及天線系統工程;計算機網絡工程;信息綜合業務網絡工程;監控系統工程;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智能化系統工程;應急指揮系統;射頻識別應用系統;智能卡系統;收費系統;電子聲像工程;數據中心、電子機房工程;其他電子系統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統及信息化應用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智能卡應用系統;通訊系統;衛星接收及有線電視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信息導引及發布系統;智能小區管理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大屏幕顯示系統;智能燈光、音響控制及舞臺設施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機房工程等相關系統。
5.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計算機、電子、通信、自動化、電氣等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