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本標準所稱照明工程包括: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住宅區的功能照明;室外公共空間功能照明;構筑物、建筑物的景觀照明;公園、公共綠地、住宅區的景觀照明;風景區、名勝古跡的景觀照明;照明智能化集中監控管理系統;照明供配電系統工程。
(二)照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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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準
(一)甲級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單位年度照明工程設計工作量累計合同額2000萬以上,且至少完成過照明工程設計項目中的4項。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6年以上照明工程設計經歷,并主持完成質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設計不少于6項,具備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設計項目不少于4項,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具備獨立進行照明專項指標(照度、亮度、結構強度等)的測試儀器和計算設備。
(2)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3)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綜合管理能力,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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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級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照明工程設計經歷,并主持完成質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設計不少于5項,具備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設計項目不少于3項,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具備獨立進行照明專項指標(照度、亮度、結構強度等)的測試儀器和計算設備。
(2)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3)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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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擔業務范圍
(一)甲級
承擔照明工程設計項目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二)乙級
可承擔中型以下規模的照明工程專項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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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則
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附表1:照明工程專項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附表2:照明工程專項設計規模劃分表
附表1:照明工程專項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
注:1.專業設置中,照明工程的相近專業包括:供電照明、建筑設備(電)、公用設備(動力)、電氣(工程)自動化等相近專業; |
2.專業設置中,其他專業包括:光學、環境藝術、計算機、美學、電光源等相關專業。 |
附表2:照明工程專項設計規模劃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