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2017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來源: 廣東省科技廳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發布日期: 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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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科函高字〔2017〕0450號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各有關單位:
  為順利組織開展我省2017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規定,結合我省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安排
  2017年高企認定工作采取常年申報、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進行。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簡稱“政務平臺”)高企申報模塊常年開放,2017年政務平臺開放申報時間為4月5日,企業可自由選擇時間填寫高企申報信息。
  2017年高企評審工作共2批次。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及報送材料至省科技廳受理窗口的截止時間分別為6月9日、7月28日。企業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二、申報條件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不含深圳)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11年通過高企認定,且2014年通過高企復審的企業,高企資格到今年終止,須按程序提出高企認定申請。
  (三)2014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資格到今年終止,無需提交高企復審申請,須按程序提出高企認定申請(按照《工作指引》要求,今后高企認定不再設復審環節)。
  (四)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進行高企認定申請。
  三、申報程序
  (一)網上注冊登記
  企業分別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http:// 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簡稱“國家高企網”)”、“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完成注冊。
  1.國家高企網注冊。企業須于規定時間內在“國家高企網”上注冊賬號,選擇市科技局作為注冊機構,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向市科技局提交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市科技局結合有關資料審核企業注冊信息,審核通過后激活企業賬號。
企業以前已完成注冊且地市已審核通過的,不得重復注冊,須用已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
  2.政務平臺注冊。企業在國家高企網注冊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后,須在“政務平臺”上再次注冊。注冊的單位名稱和22位注冊號必須與國家高企網一致。企業在政務平臺注冊時需要填寫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管理員信息、主管部門、單位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冊單位默認以組織機構代碼為“政務平臺”的登錄賬號,企業注冊時需準確填寫組織機構代碼。每個企業只能在“政務平臺”注冊一個賬號,已在原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直接使用原來的用戶名密碼登錄“政務平臺”。政務平臺網上注冊操作指引詳見附件1。
  企業以前在“政務平臺”注冊過但現在發生工商更名,需在“政務平臺”更名模塊提出申請,由企業所在地的推薦科技部門審核后完成更名。
  (二)填寫、提交認定申報材料
  企業只在“政務平臺”填報高企認定申請資料。企業如為有效期內高企,或為高企培育庫企業,須按要求及時在政務平臺填寫“高企運行情況登記表”,未及時填報的企業,補充填報后才可填報高企認定。
  1.填寫完善單位基本信息。企業使用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政務平臺”,在“系統管理—單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單下,填寫完善單位的基本信息、單位融資信息等。
  2.填寫申請書。在“申報管理—項目申請—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模塊,按要求填寫認定申報信息、逐一上傳附件材料,完成網上填報。網上申報書填報注意事項見附件2。
  (三)現場核查
  科技部門需對企業認定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嚴格把關。各地市科技部門(珠三角地市延伸至區縣級科技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需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在高新區的企業,請高新區的科技部門協助地市或區縣科技部門做好企業情況核實工作),客觀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初步核實意見表”(附件3),并在政務平臺模塊上傳對應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初步核實意見表”。
  四、申請材料要求
  (一)申請材料內容
  申請材料分為網上申請材料、紙質申請材料兩部分。
  1.網上申請材料
  企業在“政務平臺”上按高企認定申請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
  2.紙質申請材料
  企業在“政務平臺”的填報材料,在地市審核通過后方可打印。申請企業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按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政務平臺”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個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本企業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4)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的2014—2016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表一及與企業不征稅收入相關的附表等)復印件。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企業自行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經營不足3年的企業,按實際年度出具審計報告)和近1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7)研究開發活動材料:項目名稱、項目組成員、項目立項報告、中期檢查報告、結題驗收報告等。
  (8)有效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專利、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建立情況;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材料。
  (11)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材料:判斷該產品(服務)為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依據及理由、高新技術產品的核心技術情況、產品指標及在同行業的先進性、是否為主要高新技術產品等材料。
  (12)出具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附在專項審計報告后。
  
  (二)申請材料編制要求
  1.“政務平臺”填報后生成帶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與相關附件材料合訂成冊,各種附件材料分類置于申請書后面。
  2.所有紙質申報材料需按規定的順序裝訂,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3.紙質申報材料需膠裝,只提供1份正本。
  4.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否則無法進入評審程序。
 
  五、其他
  1.申報企業不要輕信各種社會中介的許諾,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高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高企資格。
  2.企業在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當地科技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4)。各地市科技部門有問題請聯系省科技廳高新處。
  系統技術支持:020-83163338

  附件:?1.政務平臺用戶注冊操作指引
    
     ?2.網上申請書填報注意事項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初步核實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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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各市(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咨詢電話

  
省科技廳 省財政廳 省國稅局 省地稅局
2017年3月29日